今天瀚博招生网小编整理了重庆工商大学美术专科是怎么个录法啊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工商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考试说明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收),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拟招收艺术考生900名(其中本科650名,专科250名)。
三、专业成绩
1、我校专业考试科类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其中素描、色彩各为150分,速写为100分,总分为400分。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本人寄发《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考生可以通过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网查询专业成绩(网址:
)。
四、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考生文化课考试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可凭我校发给的《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地点进行报名考试;高考志愿请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确定并公布的专业及科类进行填报。
2、我校2009年的招生专业(方向)有:
序号 专业名称及方向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所在学院 办学地点
1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2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3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4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5
工业设计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6
摄影(影视摄影)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7
动画 本科 4 1万 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
8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本科 4 1.5万 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
9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 本科 4 1.5万 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
10 艺术设计(
包装设计) 本科 4 1.5万 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
11 艺术设计(景观与室内设计) 本科 4 1.1万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
1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3 1.1万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 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
13 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技术) 本科 4 1万
影视动画学院 江北校区
14 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专科 3 1万 影视动画学院 江北校区
注: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正式批文为准。
五、录取规则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本科专业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重庆、四川等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凡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均要合格(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不进行专业联考或省级招办对专业联考成绩不作要求的,只要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即可);
3、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总分,工业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4、专业录取级差为5、3、1、1、1(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除外);
5、综合成绩相同或相近(差距在2分以内,含2分)的情况下,比较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
6、凡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本省前三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本录取规则由重庆工商大学负责解释。
六、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学校艺术设计类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邮编:400067
招生网址: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2769696
设计艺术学院电话:023-62769257
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电话:023-62769352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电话:023-62769735
影视动画学院电话:023-67002081
瀚博招生网
重庆
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
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
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
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重庆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200-11500元/年、艺术(美术)类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2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方法:
(1)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4)对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依据: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我校与德国柏林易北大学(IB-Hochschule Berlin)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PDE50DE3A20191075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
婚庆服务与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护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以上专业建议条件在录取时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
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
www.cswu.cn
招生网址:https://zs.cswu.cn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重庆美术专科学校
重庆美术专科学校(又名:重庆职工美术专科学校,简称:重庆美专,重庆美专校),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重庆经济体制改革中,为适应两个文明的建设,满足广大基层美术干部和业余美术骨干的要求,由美术家朱宣咸创办,重庆市文联主办,重庆市美术家协会承办的全脱产二年制的成人高等
美术学校。它是从不到一千元的几乎白手起家而建立起来的一所新型学校。1984年7月开始筹备,朱宣咸任筹备组组长,并开办预科班,同年12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1984)168号文件批准,任命朱宣咸为校长,同意开设工业美术、造型美术、艺术师范三个专业。1985年由市统考招收了108名学生。
在重庆美术专科学校办学的两年时间里,学生创作、设计有作品700余件,其中参加国家、省、市各类美展的218件,发表出版的200余件,被采用投产的100余件,不少作品获国家级奖项,也有被采用投产的设计作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出口海外,“重庆美专学生作品展览”和“研讨会”,1987年3月应邀在
四川美术学院举行,并被多种媒体专题报道,获得普遍好评。1987年7月重庆美专全体学生正式毕业,当时在重庆美专的108名学生中就有59人成为国家、省、市美协或各工业美术与设计学会、协会会员,有186人次获得国家、省、市美术创作、设计奖。
1987年7月为了贯彻国家教委关于成人高校新的办学精神,经重庆市人民政府(1987)68号文批准重庆美专合入1987年2月刚批准成立的重庆社会大学(简称:重庆社大),同时任命朱宣咸为重庆社会大学副校长,教师工作人员也转入重庆社大,重庆美专在1987年时已配置了一整套完整的供一百多位学生使用的教学用具和办公用具,一套完整的、组织专门班子根据国家教委规定和要求编写并经重庆市高教办审批通过的“成人高等美术学校(含五十多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及重庆美专在办学期间靠勤工俭学积累下的现金五万余元人民币,也一并转入刚成立的重庆社大。
朱宣咸在创办重庆美专和这以后的重庆社大以来没有在该学校领过一分钱,一次工资和报过一次帐,他艰苦创业,为学校的探索与发展努力打好基础。
重庆美专是建国以来重庆市开办的第一所成人高等美术学校,它开创了重庆市成人高等
美术教育的先河。
从1987年一开始至今,由重庆美专合并入重庆社大的美术类专业完全成为了重庆社会大学的主体,并不断发展。
现在在重庆美专毕业的学生有不少已经成为了在海内、外各条战线的美术骨干。在重庆美术专科学校毕业的学生有:周顺恺(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国画院院长,重庆画院院长,一级美术师,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张奇开(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德国职业艺术家协会会员,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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