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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上海)来源: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网 2011-12-05 10:04:42
[标签:自主招生 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人文荟萃、海纳百川的大都市——上海,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之一,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获准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2012年我校继续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进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和优秀推荐生选拔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上海市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选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学),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市级优秀学生。2.在2011年上海市高中学生
化学竞赛(“华理-化工杯”)中获奖者。3.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者。4.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5.学习成绩优秀者。
三、报名方式
1.中学推荐。我校根据历年来生源报考情况,向部分中学发放优秀学生推荐名额,由中学负责向我校推荐。中学推荐考生以我校发放的注册号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自荐。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自荐,自荐的考生需提供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的相关材料。自荐考生上网后自行获取注册号,并进行网上报名。自荐学生成绩优秀标准:原则上就读于市重点中学年级排名中等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年级排名中上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读于普通中学年级排名位于前列的考生。
四、报名程序及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及个人自荐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等)。
2.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选拔申请表和个人陈述,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相关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指定位置)。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包括数学(100分)、
英语(100分)、理化综合(物理和化学各75分,共150分)。
5.综合面试:根据文化测试结果,选拔部分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综合面试成绩和文化测试成绩分别以30%和7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7.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和优秀推荐生名单。
8.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
五、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若上海市对自主选拔录取另有规定,则按上海市规定执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应填满上海市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志愿进行统一安排专业。
优秀推荐生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附加分值视测试结果分为15分、10分、5分)。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2011年12月6日~20日。
2.书面材料寄送及参加测试确认:“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于2011年12月27日统一携带考生报名材料、报名考试费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参加测试确认手续。“自荐考生”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2012年1月4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测试确认手续。中学推荐及自荐考生的报名考试费统一为129元。
3.下载准考证: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照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准考证须由所在中学盖章确认方为有效。“中学推荐考生”下载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2日,“自荐考生”下载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2日。
4.文化测试:2012年2月5日。考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考生测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者须出示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内容。
5.笔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6.测试结果查询:2012年3月下旬。
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和优秀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试点方案实施的全过程。
八、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14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我校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若中学在推荐学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学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
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东理工大学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
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华东理工大学单独考试只限招学术型研究生(外语学院各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瀚博招生网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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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
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我国“化学工程师的摇篮”。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6年的夜大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最早开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正式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培训等学校继续教育任务,目前夜大在读学生8000余人。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致力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以“行业特色,学科交融,技术前沿”的办学理念,为政府、行业部门提供良好的智力咨询;为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食品、环保、材料等行业提供一流的企业技术、管理内训;在成人高复、国家职业(执业)资格、各类英语、计算机证书等方面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学习辅导;持续强化服务理念和品牌意识,赢得了学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曾荣获上海市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学分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以按照学院推荐的计划学习,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制订学习进度,允许缩短或延后学习年限。实行学习成果互认,学生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学历学习成果和培训证书,符合我校规定的可与课程学分互认,免考相关课程。
三、报考须知1.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起本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者同等学力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4)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四、录取原则
1.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第一专业优先),录取流程按照上海教育考试院要求操作;录取原则根据成人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根据英语课程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英语课程考分也相同时,则以数学(或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课程的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各专业班录取线上人数不足20人将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中填报的其它专业按顺序依次录取或调整至同专业其它教学点上课。如不同意调整志愿或其它教学点上课的,则退档处理,不再录取;同科类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3.录取方法和程序、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4.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五、学习形式及收费标准
1.学习形式:业余,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2.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各专业学费为3200元/学年。
六、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
考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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