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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求!!!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2023-08-30 07:51:10 | 瀚博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7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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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求!!!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是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联系电话:010-58807962。网址: www.bnu.edu.cn 。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监委、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数量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2分以内。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达到2A。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分数依据实考分,等级按A+A+、A+A、AA的顺序。

2、在高考实考分(江苏:实考分和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报考英语日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必须参加英语口试。日语和俄语专业作为小语种放提前批录取。

4、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经我校考核认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及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所签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8、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经我校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在满足以下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含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2、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我校2011年招生将在个别省份(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新生个人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3、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求!!!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为培养现代企业家的管理思想、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提供系统、全面和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掌握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最新动态,提高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下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特为在职人士推出了实用高效、独特前瞻的教育培训项目——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 、百年名校,共享师大百年学风,师资力量雄厚,北师大知名教授、导师联袂主讲;2 、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3 、大专免试入学,本科有学士学位满三年就可参加国家同等学力考试;4 、建立社会精英阶层的同学关系,积累宝贵的高端人脉资源。
招生对象: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
授课方式:学制2年,北京业余班隔周周六日(全天)授课,外地班根据企业委托集中授课。
专业设置:企业管理专业下设财务会计、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选修方向,学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修方向性课程。课程设置:必修课程: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宏观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微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务会计、投资学选修课程:研究方向 课程名称 公共选修课 基金投资实务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项目管理 证券投资实务 专业选修课 企业税务筹划 沟通管理 团队建设
管理讲座:在学习过程中至少有4次高层管理讲座,主要聘请师资有企业高管、政府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国外知名院校教授等。团队拓展:开学典礼后即进行大型户外团队拓展训练,主要内容为:团队信任、团队建设、领导、沟通、统驭、组织管理才能等方面。企业参观:在学习过程中,学院将组织学员参观、考察至少两家知名企业,学习、交流企业管理经验。证书授予 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写实性成绩单(红印),学校建档并备案。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录取及费用说明 1.学员向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4张、2寸免冠照2张,并交纳报名费200元;2.申请资料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审核,择优录取;3.培训中心确认后,为学员寄发北京师范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前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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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38所大学之一。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等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7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生命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1个教育部研究院(蛋白质组学研究院)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3个北京市文科研究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700余人,硕士生导师1200余人,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报考条件 「返回」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
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返回」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届时,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公网); (教育网)。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14日。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3.报考艺术与传媒学院“音乐学”专业部分研究方向和“美术学”专业所有方向的考生请注意:(1)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艺术(钢琴、声乐)”方向者,需在2007年10月20日来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参加钢琴、声乐专业测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报考资格。未经测试或测试不及格者报名无效。有关钢琴、声乐的测试要求请在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网上查询。(2)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 “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只能在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并参加考试,全国统考结束后的第一天即进行专业复试。报考点选择错误,报考资格无效。
4.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必须在网报时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详见各省级招办网报公告。

三、考试 「返回」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上述三个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除外),其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199- 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99- MBA联考英语(满分100分)。
(4)从2008年起教育部对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①314-数学(农),②315-化学(农)]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设①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②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以上科目均为新增全国统考科目,农学门类招生专业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299-MBA联考英语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以上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为准。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10%至130%。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考生资格审查 「返回」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北京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在读研究生如打算报考,必须先办理退学手续。

五、体检 「返回」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录取类别 「返回」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2、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七、招生人数 「返回」
招生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教育部下达规模数,我校根据生源及初试成绩适当调整各院系所及专业招生人数。
目录上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不招单考生。

八、住宿 「返回」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宿费标准为1800元/人年。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返回」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 。
2.北京地区考生须上网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凡因通信地址未填写、填写不详、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准考证等未能及时收到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瀚博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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