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瀚博招生网小编整理了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是几本院校?(杭州师范学院概况)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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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教育部公开信息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是一所本科类院校,有护理学、英语、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法学、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等专业,建校23年。
钱江学院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Qianjiang College)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特色专业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省级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经济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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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英语
省级新兴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播音与主持艺术、护理学
市级特色专业:经济学
市级重点专业:电子商务
市级市属高校产学对接特需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护理学
据学院官网显示:现校园占地906.46亩,校舍面积1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藏书90余万册。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9000余人。
学院设有院级科研基金、学生科研基金、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等资助项目,以项目促科研。建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浙江省重点(新兴特色)专业,护理学、化学等浙江省一流学科,物联网工程等杭州市重点学科,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等杭州市重点实验室,同时,与企业合作,先后成立了“水治理生态工程研究所”“杭州市数字医学研究所”“杭州工艺美术研究院”“慧优IT服务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院内建立了“美亚产品研发创新基地”等产、学、研合作的研发中心。承担多项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
学校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2个、省级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1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3个、市级特色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市属高校产学对接特需专业2个、市级精品课程6门。
科研机构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其他等级科研平台5个。
市级重点实验室:广播影视与新媒体杭州市重点实验室
其他等级科研平台:水治理生态工程研究所、杭州市数字医学研究所、杭州工艺美术研究院、慧优IT服务研究院、美亚产品研发创新基地
科研成果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承担多项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
合作交流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与韩国又松大学、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那分校、新西兰林肯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校徽整体为圆形,以书页为主题,如同海鸥飞翔,象征着学子奋勇向上的精神,标识上方标注学校中文名称“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下方标注学校英文名称“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Qianjiang College”。

杭州师范学院概况
杭州师范学院简介
杭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创建于1978年,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正在为筹建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齐全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学校现有下沙、文一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学校单件价值在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5亿多元。学校图书馆藏书154万余册,电子图书19万册,分类期刊、报纸3205余种。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音乐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初等
教育学院、法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护理学院、
临床医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和社会科学基础部、
基础医学部,另办有独立学院钱江学院。现有39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学科涉及
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
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十大门类,拥有
音乐学、基础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汉语言文字学、动物学、中国哲学等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拥有教育硕士授予权,还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联合举办的教育领导学硕士课程计划。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其中1门被教育部高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参评2005年国家精品科程,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一大批科研项目。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500多人。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及在读博士150余人、硕士学位及在读硕士400余人。全校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应高级职称人员近600人,其中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145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质量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修订和完善了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等制度;大力提高教学技术的现代化程度,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三网”教育资源,加强素质教育;重视基础教学,加强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强化英语、计算机应用和
艺术教育。2001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行师生科学研究资助和奖励制度。现建有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人口研究所、区域文化研究所、地方历史研究所、新材料研究所、数学及其应用研究所等20多个重点研究所(中心),出版《杭州师范学院学报》(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杭州师院报》、《语文新圃》等报刊。
学校建有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的十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学生,开展学术交流或联合办学,曾举办马一浮国际学术研讨会、
数学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丰子恺·弘一大师学术研讨会等多项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还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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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瀚博招生网(https://www.hb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含专升本)、
环境科学(含专升本)、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
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护理学、经济学(含专升本)、电子商务(含专升本)、
会计学(含专升本)、
市场营销(含专升本)、
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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