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瀚博招生网小编整理了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广东高考补录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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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齐齐哈尔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在7月2日已经结束,下面就是各个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办法,我为大家整理一下:
招生办法
在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内(不含艺体特长生、宏志学生和单列计划部分),对市区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为70%。即指令性招生的30%计划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70%计划按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分配到校,以校为单位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18年齐齐哈尔市直属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配额方案及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2)。民族中学、市区一般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和民族中学,普通生补充志愿(即B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朝鲜族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恒昌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十六中学等学校,可以在E志愿设定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生补充志愿(即F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的国际班不实行配额,C志愿和D志愿(增设的国际生补充志愿)一律按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对市区初中综合评估时,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校生人数为依据计算规模系数。为坚决治理初中学校跨区招生、大班额现象,继续对平均班额超出规定班额的标准化初中,依据标准化学校班级学额来计算学校规模系数。
各县(市)的重点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须达到70%或以上。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市第四十二中学开展保送生和一次性配额到校试点工作。各地也要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建立。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重点中学国际班和一般高中可招收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
2、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化招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少数民族学校除外),违反规定在非属地招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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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在我市初中就读学生,不分省内外户籍均可报考当地省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在现就读初中就读1年以上(含1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享受重点高中配额录取政策。
4、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的普通高中升学考试,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
5、指令性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九县〈市〉考生报市第一中学单列计划,中考报名工作指定到市第四十二中学统一办理);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女)和冰球特长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7个区招生;市第八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男)、足球特长生(女)和“宏志学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生;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女)和速度滑冰、花样滑冰特长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7个区招生。
国际班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九县〈市〉考生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日—4日)。
6、民族中学面向全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面向7个区招收汉族考生。朝鲜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朝鲜族考生,面向7个区招收科技创新实验班(不分民族)。
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第六中学、恒昌中学,对7个区试点招收“新高考培优班”,市第六中学招168人(其中面向富区招128人、面向其他6个区招40人),恒昌中学招120人(其中面向北三区招90人、面向其他4个区招30人)。市第六中学普通生面向富区招生;恒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收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
8、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北三区招生,市第十六中学面向全市试点招收艺术生,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排球特长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他地市单列招生计划以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其他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
9、有传染性疾病未愈者,不准报考普通高中;未取得我市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
(1)德育考核等第待及格及有其它严重劣迹行为者(评估办法见附件5);
(2)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撤消者;
(3)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规定,体育待及格者。
10、考生资格审核实行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负责制。初中学校负责考生登记表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的初审,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复审,市招生办对市区上报的考生复审合格材料进行核准。
2018年普通高中志愿序列如下:
A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一次择优”、“配额”及相关学校的“特长生”、“宏志学生”)
B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A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C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
D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C志愿录取后剩余的国际班计划)
E志愿: 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
F志愿: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E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录取
1、录取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工作(除南市区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时间从7月5日到8月10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纪检保卫人员配合下,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录取工作。
2、北市区普通高中招收的英语、俄语考生,不单独划分语种录取分数线,按统一分数线录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考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4年高考录取规则
1、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招生录取工作。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省(区、市)的录取工作。
2、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各省级招办应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学校应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3、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高等学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沟通,再向社会公布。
4、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方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高等学校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6、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7、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不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级招办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4)、烈士子女。
同时符合本条与第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或最大)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
1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民政部、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办法规定:
(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士兵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2)、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4)、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凡是国家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地区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在符合资助标准的前提下优先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相关政策。
(7)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3、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14、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单,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凭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
16、省级招办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收集、组建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或人事档案),并于9月10日前汇总后分别寄送有关高等学校。
17、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等学校须按有关要求及时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送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各省级招办应按规定向教育部及时上报本地区所有考生的有关招生录取数据。
18、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19、录取工作一般应在8月中旬结束。
2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有关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10广东高考补录
瀚博招生网(https://www.hb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广东高考补录的相关内容。
长啊。。。。请你耐心看完吧
首先给你份正式的时间表,里面清楚能了解到各批次的补录时间: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日程表(文理类)
日期 工作内容
7月9日 第一批自主选拔院校网上报到。
7月10日 上午省招办对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投档,院校审阅特殊类型考生档案。
第一批本科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16:00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
晚上省招生办第二次预投档。
7月11日 16:30院校确定第一批本科最终招生计划、投档比例、院校于16:30之前确定录取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清退不录取的考生档案。
16:00院校反馈是否增加计划及投档比例。
晚上省招办正式投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2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3日 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第一批本科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14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5日 整理数据,下午公布第一批本科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16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
7月17日 第一批本院校阅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8日 第一批本院校阅征集志愿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19日-7月26日 文理类第二批A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7月19日 2A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投第二批A类本科特殊类型考生档案及对符合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投档。
晚上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16:00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晚上第二次预投档。
7月20日 第二批A类本科院校阅特殊类型及少数民族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16:00院校确定最终招生计划、投档比例。
晚上省招办正式投2A院校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1日 2A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2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晚上省招办投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23日 2A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7月24日 整理数据,公布2A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7月25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下午省招办投2A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
7月26日 10:00清档审录结束。
中午省招办投2A院校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
下午2A院校阅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
20:00清档审录结束。
7月27日 整理数据。
7月28日-8月4日 文理类第二批B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7月28日 2B院校网上报到,省招办第一次预投档。
晚上招生院校反馈投档比例,确定是否增加计划。
7月29日 上午省招办第二次预投档,晚上院校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和计划,晚上省招办投第二批B类本科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30日 2B院校阅第一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7月31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下午省招办投第二批B类本科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
2B院校阅第二组院校志愿考生档案,20: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1日 整理数据,下午公布2B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2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8月3日 2B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2B院校调整分数线后考生档案。
8月4日 2B院校审阅征集志愿调整分数后的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8月4日-8月14日 提前3A及3+证书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4日 提前3A院校网上报到,晚上省招办投提前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3+证书院校报到,调整计划,16:30前完成计划调整,晚上省招办投3+证书高分段档案及第一志愿档案、退役士兵档案。
8月5日 提前3A院校阅第一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提前3A院校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3+证书院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投3+证书院校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8月6日 提前3A院校阅第二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3+证书院校阅第二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8月8日-8月14日 文理类第三批A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8日 3A院校网上报到, 16:30前完成调整招生计划,晚上省招办投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9日 3A院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10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晚上省招办补投3A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及第二、三志愿考生档案。
8月11日 3A院校阅第二次投档考生档案,17: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12日 整理数据,公布3A院校及3+证书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13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档案。
8月14日 3A院校及3+证书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根据院校生源情况调整分数线后投档。
8月15日 3A院校及3+证书院校阅调整分数线后的考生档案,录取结束。
8月16日-8月22日 文理类第三批B类本科录取院校报到及进行网上录取
8月16日 3B院校网上报到,16:30前完成调整招生计划。
晚上省招办投3B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8月17日 3B院校阅第一志愿档案。
8月18日 12:0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补投3B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及第二、三志愿考生档案。
8月19日 3B院校阅第二次投档考生档案,17:00清档审录结束。
8月20日 整理数据,公布3B院校缺额计划。网上征集志愿。
8月21日 12:00停止网上征集志愿,晚上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8月22日 3B院校阅征集志愿档案,16:30清档审录结束。
晚上省招办根据院校生源情况调整分数线后投档。
8月23日 3B院校阅调整分数线后的考生档案,录取结束。
注: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日程为准。
另外,对于2010广东高考补录流程:(包括,去哪得到要补录的学校的名单,怎样报名,是否还要去签名确认)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补录按1:1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分数线(看你们省的新闻,那些学校的情况新闻会第一时间播放,最快的是登陆广东省的招生信息网,那里是最详细的而且最能给你参考),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一般在网上自主填报,那个网到时会公布,还可以在招生办制定地点统一填报),组织高校录取。也就是每一年的“补录”。(签名确认不知道了,具体到时看,不会有太大问题的,估计是不用,因为补录时间短)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对于3a或3b补录,补录的流程是跟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一样的,目前不清楚的是补录的投档方式,比例是怎样.
PS:每一年的补录时间不一定是时间表上写的一样,具体要看工作进度.所以要得知补录消息,你要在大约补录那几天多多留意相关渠道消息.
不明白再HI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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