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8 12:11:52 | 瀚博招生网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关于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作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二)计划编报。计划编报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负责,按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报送教育部。
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族教育司;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和预科转入本(专)科分专业计划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民族教育司。
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统一下达;民族班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各有关学校的招生总规模之内。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遵照执行。 (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户口本原件,并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二)如发现考生民族成份与本人户口本不相符时,由省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确认考生的民族成份。 (一) 生源
预科班、民族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录取标准
1.本科预科。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2.专科预科。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三)录取程序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应安排在各有关高校本、专科统招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应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计划顺序投档,对同一层次专业涉及不同批次的学校,预科投档条件应按高一级批次要求执行。有关高校对拟录的预科生应及时征求考生本人意见。
(四)录取通知书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预科班已录取考生持预科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预科培养学校要提前将新生入学须知等有关材料寄至有关招生学校。
(五)档案
被录取为预科的考生档案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预科培养学校。预科学习期间学生档案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管理,结业后转回招生学校。 (一)预科培养。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
(二)预科管理。学生在预科学习阶段主要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管理,招生学校协助。
(三)预科结业考核。预科学生结业考核和结业证由各预科培养学校组织和印发。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
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四)培养专业。预科班学生预科结业合格后,由招生学校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德、智、体情况确定具体培养专业。
(五)预科班学生结业转入本(专)科计划。预科班学生结业转入本(专)科要占转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学校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高等学校在编制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时,应按拟转入的学生数,在转入年度来源计划中“其他类”的“预科班”项内填报计划数。 预科班、民族班收费要严格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规定执行。
(一)民族班学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预科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预科学生转入本、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三)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预科和本、专科阶段对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由本、专科培养学校负责,确保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得到资助。 高校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高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得招收汉族考生。严禁高校招收并举办非少数民族的预科班、民族班。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高等学校必须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高校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需要确需追加计划的,要按程序由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审批。
(三)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名单要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骗改民族成份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招生学校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对冒名顶替少数民族考生或不按规定录取的,一经查实,无论在预科或本、专科学习阶段,都要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区;对直接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监管,提高预科阶段教学质量,从2005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不集中办学的,取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举办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甲方: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
乙方:非西藏生源学生
丙方: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7号)文件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如下:
1.甲方负责提出培养乙方的招生专业需求建议。
2.甲方积极配合丙方,采取不同形式向在校学习期间的乙方介绍西藏区情,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乙方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甲方按期负责落实乙方毕业后到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作的具体工作单位。
甲方按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解决乙方毕业进藏的经费。
4.乙方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制定的适当放宽录取条件的政策。
5.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补助经费,每生每年8840元。其中包括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240元)、伙食补助每年2400元(每生每月200元)。一次性的体检、军训服装经费710元。
6.乙方本科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15年。
7.乙方在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时,除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写出“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需亲笔签名),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8.乙方到学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9.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勤奋努力,刻苦攻读学业,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10.乙方应自觉通过不同形式,增加对西藏有关知识的了解,树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思想,立志毕业后投身西藏建设事业。
11.乙方毕业后不履行本协议的,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包括由国家补贴的各项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甲方有权保留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不守诚信信息的权利。
12.丙方负责每年为甲方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本科生。
13.丙方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填报西藏定向志愿及写出书面申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所录专业体检要求。
14.丙方在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坚持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乙方所在地本科相应批次丙方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15.丙方负责乙方在报到时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乙方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丙方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6.丙方负责开学一个月内,将已注册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寄至甲方。
17.乙方本科毕业后,丙方负责将乙方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集中寄至甲方(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其他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事厅)。
18.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存档,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一份备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三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2023广东高考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多次检索,一次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录取顺序: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录取原则:
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广东比较好的几所大学:
1.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之一,位于广州市。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中山大学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是中国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一。
2.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位于广州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涵盖了工程、科学、管理、文学等多个领域。华南理工大学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声誉,是中国重点支持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3.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是一所位于深圳市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涵盖了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深圳大学在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影响力。
4.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位于广州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涵盖了工程、理学、管理、文学等领域。广东工业大学在工程技术和应用科学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声誉。
5.暨南大学
暨南大学是一所位于广州市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机构,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暨南大学在中外文化交流和国际教育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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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技巧:要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将最想上的院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前列;不宜全部填报高分段院校,也不必全部填报低分段院校。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1、正确参考往年招生高校录取平均分和位次:高校录取统计数据中有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等数据。这三种数据对考生来说,平均分最有参考价值。参考高校录取平均分尤其是各专业平均分比参考最低、最高分更有效。
考查分差更具有可比性,对院校专业选择更有把握,简单易行,也是比较常用的方法。分差=考生成绩-批次录取控制线。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在参考拟报高校往年的录取平均分数线时,不能仅参考其前一年的录取分数,而要综合分析该校近三年的平均录取分数线。
2、合理安排院校梯度和顺序:考生和家长参考“口诀”——“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稳一稳”。冲一冲是把有希望够得着的理想学校作为a志愿。稳一稳是把与自己成绩“门当户对”的学校作为b志愿。
保一保是把比自己成绩稍低点的学校作为c志愿;稳一稳是将d志愿学校作为稳妥的学校。这样的话,几所学校就形成了梯度配置顺序。不过,要注意的是,“冲一冲”要慎重,要有一定把握,而不是盲目乱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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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37.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8.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考院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招考院须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畅通。 39.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
高考理科时间2023年时间表 高考理科时间2023年时间表如下: 2023传统高考地区高考时间安排6月7日高考9:00-11:30语文考试,6月7日15:00-17:00数学考试6月8日高考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15:00-17:00。 6月7日高考9:00-11:30语文考试,6月7日15:00-17:00数学考试,6月8日高考9:00-10:15物理/
大学录取通知到几月几号截止? 大学录取工作一般都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规定时间一过就截止填报和录取,一般在8月14日——15日截止; 一般在每个批次录取完后就可以查询是否被大学录取,录取时间一般如下(各省可能会视情况略微调整,具体时间以当地招办为准): 提前批次本科录取7月7日—9日17∶00 提前批次专科录取7月10日—11日12∶00 第一批本科录取7月12日—15日17∶00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填报志愿 1.2010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高校志愿填报方式按照《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粤招〔2010〕3号)要求执行。 2.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美术类)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B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志愿填报按我
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录取工作要求 在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过程中,录取工作遵循严格的规定。首先,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以及招生计划,按照比例将考生档案分配给各高校。高校在录取时,会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以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高校在录取工作中,必须遵循其招生章程中公开的录取规则,但如有内容与国家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不符,将按
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各批次录取规则 贵州省2010年高校录取工作遵循严格规则,不同批次的录取策略各有特点。 提前批录取院校中,军队、公安院校和免费师范生从面试合格生源中,按120%招生计划投档,高校依据考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经省招生办审核。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120%比例投档,由高校审核后,未完成招生任务可申请再次调档。 体育专业考生需文化与专业双上线,综
贵州大专排行 1、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铜仁地区农业学校、卫生学校、财政学校、商业学校、高级职校组建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09年,学院整体搬迁至川硐镇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1160亩。学院现有12个二级办学分院,开设有43个高职专业,打造了药物制剂技术、畜牧兽医、设施农业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水利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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